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临时)于2017年1月5日上午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6年12月30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会议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由董事长郭春林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向吉林柳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贷款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吉林紫鑫初元药业有限公司向吉林柳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办理不超过3,000万元贷款,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贷款期限不超过一年,担保方式具体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此次贷款并提供担保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02)全文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二、备查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临时)决议》。
特此公告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