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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1月9日接到公司第一大股东敦化市康平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康平公司”)及股东仲维光通知, 康平公司及仲维光将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完成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购回,以及再次进行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及股权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部分股份完成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购回并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及股权质押的基本情况
1、股东部分股份完成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购回的基本情况
康平公司于2016年11月8日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113,760,000股与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 于2016年11月10日与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9,100,000股与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康平公司于2017年11月6日分别完成上述交易的购回。
康平公司于2016年11月10日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57,140,000股与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康平公司于2017年11月8日完成上述交易的购回。
仲维光于2016年11月10日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60,000,000股与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仲维光于2017年11月6日完成上述交易的购回。
2、股东部分股份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及股权质押的基本情况
近日,康平公司及仲维光分别进行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及股权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3、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康平公司共持有公司502,950,032 股股份。截至本公告刊登之日,康平公司共质押本公司451,360,000 股股份(占康平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的89.74%),占公司总股本35.24%。
仲维光共持有公司61,922,552 股股份。截至本公告刊登之日,仲维光共质押本公司60,000,000股股份(占仲维光持有本公司股份的96.90%),占公司总股本4.68%。
二、备查文件
1、完成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购回证明;
2、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