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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宜,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2014年9月19日召开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4年9月19日(星期五)上午9:00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9月1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9月18日15:00至2014年9月19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权登记日:2014年9月16日
3、会议召开地点:长春市南关区东头道街137号公司一楼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其中,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重复投票的,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为准。
6、会议出席对象:
二、会议议题:
(一)会议审议的议案
1、审议《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1)、发行股票种类及面值
(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3)、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4)、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5)、发行数量
(6)、定价基准日
(7)、限售期
(8)、上市地点
(9)、募集资金数额
(10)、募集资金用途
(11)、本次非公开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方案
(12)、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
3、审议《公司<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4、审议《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5、审议《关于公司与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
(1)、公司与上海红缨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2)、公司与北京富德昊邦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3)、公司与佛山市科技孵化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4)、公司与仲桂兰女士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5)、公司与李自英女士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6)、公司与郭华女士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6、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7、审议《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8、审议《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9、审议《公司未来三年(2014-2016)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10、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1、审议《关于公司医药产业园建设项目一期工程的议案》
上述议案2、3、4、9、10须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需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含)同意;其中议案1、2、3、4、5、6、8、9对持股5%以下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公司将对单独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二)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内容刊登在2014年9月4日出版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出席会议对象:
1、截至2014年9月16日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资格参加或委托代理人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登记办法:
1、登记手续:
a)法人股东凭单位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权证明及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b)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授权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2、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地址:长春市南关区东头道街137号)信函上请注明" 股东大会"字样,邮编:130041
3、登记时间:2014年9月17日—1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30)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9月1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代码:362118 投票简称:紫鑫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①买卖方向为买入
序号 |
议案名称 |
对应申报价格 |
总议案 |
表示对以下议案1至议案10所有议案统一表决 |
100.00 |
1 |
《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
1.00 |
2 |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
2.00 |
2-1 |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
2.01 |
2-2 |
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
2.02 |
2-3 |
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
2.03 |
2-4 |
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
2.04 |
2-5 |
发行数量 |
2.05 |
2-6 |
定价基准日 |
2.06 |
2-7 |
限售期 |
2.07 |
2-8 |
上市地点 |
2.08 |
2-9 |
募集资金数额 |
2.09 |
2-10 |
募集资金用途 |
2.10 |
2-11 |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滚存利润安排 |
2.11 |
2-12 |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 |
2.12 |
3 |
《公司<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
3.00 |
4 |
《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
4.00 |
5 |
《关于公司与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 |
5.00 |
5-1 |
公司与上海红缨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
5.01 |
5-2 |
公司与北京富德昊邦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
5.02 |
5-3 |
公司与佛山市科技孵化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
5.03 |
5-4 |
公司与仲桂兰女士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
5.04 |
5-5 |
公司与李自英女士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
5.05 |
5-6 |
公司与郭华女士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
5.06 |
6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
6.00 |
7 |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
7.00 |
8 |
《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
8.00 |
9 |
《公司未来三年(2014-2016)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
9.00 |
10 |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10.00 |
11 |
《关于公司医药产业园建设项目一期工程的议案》 |
11.00 |
②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申报价格,100.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一,以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