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临时)于2014年9月9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4年9月5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经出席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中国工商银行柳河县支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的议案》
审议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向中国工商银行柳河县支行申请办理不超过25,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用于购生产所需原料,贷款期限一年。
2、上述贷款的担保方式为股票质押,具体由公司控股股东敦化市康平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本公司非限售流通股股票作为质押。
特此公告。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九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