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6年9月26日,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吉林紫鑫般若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般若药业”)收到磐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补助1,000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将上述款项确认为“递延收益”,预计对2016年度业绩不会产生影响,具体会计处理仍须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九月二十八日